卫星互联网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东兴资本配资。
2022年1月,国务院在《“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加快布局卫星通信网络等,推动卫星互联网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中详细阐述了相关规划:加快布局卫星通信。加强卫星通信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推动高轨卫星与中低轨卫星协调发展。推进卫星通信系统与地面信息通信系统深度融合,初步形成覆盖全球、天地一体的信息网络,为陆海空天各类用户提供全球信息网络服务。积极参与卫星通信国际标准制定。鼓励卫星通信应用创新,促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信息通信领域规模化应用,在航空、航海、公共安全和应急、交通能源等领域推广应用。
2024年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要求:前瞻部署新赛道,推动下一代移动通信、卫星互联网、量子通信等技术产业化应用。
2024年07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工信部信管〔2024〕147号指出:深入推进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移动通信转售等业务和服务创新的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更好地支持民营电信企业发展。
展开剩余76%2025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卫星网络国内协调管理办法(暂行)》,系统性规范卫星网络国内协调机制东兴资本配资,明确干扰处置、流程优化等核心细则。
2025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印发《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对终端直连卫星产业的管理监督及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各地扶持政策不断推出。2025年8月,《广东省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2028年)》发布,提出加快推动卫星互联网服务在低空经济、移动通信、物流运输、智慧城市、太空挖矿、太空旅游、应急救援等前沿领域落地。分别在民用卫星星座建设、卫星运营、直连卫星通信等领域都提出了明确的政策保障与支持。明确对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卫星通信网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空间无线电台和卫星地球站执照、北斗卫星导航产品认证等资质许可方面予以支持。
需要明确的是,通信行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领域。除了无线电频率使用等许可外,涉及电信业务经营的,还需要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按照现行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卫星通信业务许可牌照主要包括: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等基础电信业务牌照和互联网接入等增值电信业务牌照。互联网接入等增值电信业务牌照完全开放,所以重点在于基础电信业务牌照的获取。
卫星移动通信业务是指地球表面上的移动地球站或移动用户使用手持终端、便携终端、车(船、飞机)载终端东兴资本配资,通过由通信卫星、关口地球站、系统控制中心组成的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实现用户或移动体在陆地、海上、空中的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业务。
卫星固定通信业务是指通过由卫星、关口地球站、系统控制中心组成的卫星固定通信系统实现固定体(包括可搬运体)在陆地、海上、空中的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业务。
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是指根据使用者需要,在我国境内将自有或租用的卫星转发器资源(包括一个或多个完整转发器、部分转发器带宽及容量等)向使用者出租或出售,以供使用者在境内利用其所租赁或购买的卫星转发器资源为自己或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户提供服务的业务。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是指利用卫星转发器,通过VSAT通信系统中心站的管理和控制,在国内实现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地球站)之间、VSAT终端用户之间的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传送业务。
目前,中国卫通、中国电信持有上述四项牌照。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持有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牌照。中信卫星拥有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及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牌照。
中国星网除了拥有前述四项牌照外,还拥有“基于国际卫星地球站、卫星空间段资源提供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未来,更多民营卫星发射公司可能会涉及通信设施服务牌照,包括国际通信设施服务及国内通信设施服务。
国际通信设施是指用于实现国际通信业务所需的传输网络和网络元素。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是指建设并出租、出售国际通信设施的业务。
国际通信设施主要包括:国际陆缆、国际海缆、陆地入境站、海缆登陆站、国际地面传输通道、国际卫星地球站、卫星空间段资源、国际传输通道的国内延伸段,以及国际通信网带宽、光通信波长、电缆、光纤、光缆等国际通信传输设施。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上述国际通信设施的部分或全部资源,并可以开展相应的出租、出售经营活动。
国内通信设施是指用于实现国内通信业务所需的地面传输网络和网络元素。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是指建设并出租、出售国内通信设施的业务。
国内通信设施主要包括:光缆、电缆、光纤、金属线、节点设备、线路设备、微波站、国内卫星地球站等物理资源和带宽(包括通道、电路)、波长等功能资源组成的国内通信传输设施。
国内专线电路租用服务业务属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上述国内通信设施的部分或全部物理资源和功能资源,并可以开展相应的出租、出售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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